【原文】
彼其所以會之,必有不蘄言而言,不蘄哭而哭者。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謂之遁天之刑。適來,夫子時也;適去,夫子順也。安時而處順,哀樂不能入也,古者謂是帝之縣解。”
指窮于為薪,火傳也,不知其盡也。
【譯文】
在真人看來,人的情感是非常微妙的,那些前去參加葬禮的人真是因為對老子的去世而悲痛嗎?不見得,有些人很可能是受環(huán)境的影響,跟著一些人哭了起來。這是老子希望的嗎?顯然也不是。祂不會把悲痛留給活著的人,更不希望有人因為他的去世而(刻意)悲傷,甚至大做文章。否則,這是一種有意的,對他人情感的綁架和傷害——這在真人看來是類同于傷天害理的刑罰。老子應(yīng)時而來,順天而去。在真人看來,生死之事就是一種自然現(xiàn)象。不應(yīng)將悲痛之情人為刻意渲染,使人長期憂傷、悲慟。人若持此思維,那么就是徹底擺脫了塵俗“做作”悲傷之情的束縛了——真人向往的是“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”的暢達胸襟。
在真人看來,此為薪火相傳的意義,老子留給全人類的文化遺產(chǎn)——即真正做到了“死而不亡者壽”。那對于我們平凡的個人而言,有多少人會在壯年,立志要為這個世界留點什么。而非待年邁,病苦纏身時,徒增悲傷……